纪律
第一条 要求会员自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均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二条 凡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各常委及委员均取消其职务:
- 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 不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
- 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负责的;
- 对会员态度恶劣的,不接受会员提出的有根据的批评的;
- 召开会议迟到三次以上且事先没有向秘书请假的或无故缺席两次以上的。
第三条 凡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取消其会员资格,不再享有本协会的各项权利:
- 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 不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
- 在本协会开展各项活动期间不服从委员管理的;
- 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的;
- 召开会议迟到三次以上且没有向秘书请假的或缺席两次以上的。
为了加强本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关系特制定此规定:
- 按照自愿的原则,以部门为单位对会员进行分组。
- 各部门对会员负责,每月至少与会员进行一次交流。
- 各部门必须虚心接受会员的建议,并及时向会长报告。
- 各部门对会员要热情诚恳。
- 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以及活动要优先考虑会员,做到让热心的会员有事情可做。
- 各部门务必收集好会员的生日,做好统计,及时向会员传达本协会的祝福。
- 在节假日要向会员传达本协会的节日祝福。
- 各部门要及时帮助有困难的会员,传达本协会的关爱。
- 定期在会员之间举办一些有意义的文体活动,增强会员之间的凝聚力。
- 为了保证本规定的实施,各部门每学年的工作评定与会员工作进行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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