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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作者:成人教育…    继续教育学院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12

 

为了鼓励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严格要求,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任职单位和学习期间能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自学,认真参加面授学习,按时参加课程考核,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三)热爱班集体,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四)达到毕业条件,学习成绩优良:1.各门课程不低于70;2.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五)在同等的学习成绩条件下,担任班干,为班级贡献突出者或在学习期间为任职单位作出重大贡献者优先。

二、评选名额

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人数最多不超过在籍毕业生人数的15%。

三、评选办法

(一)在每届学生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进行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二)各系(院)向毕业生公布评选办法和评优条件,以班级为单位推荐预选人;

(三)各系(院)核查预选人的学习成绩,综合考虑其平时表现,在规定的比例内确定预选人名单,在系(院)公示一周征求师生意见,经系(院)审核后以书面形式上报成人教育学院。
   
(四)成人教育学院审核系(院)提出的预选名单后提出正式名单,报学院审批。

四、奖励办法

学院给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颁发《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证书》,通报表彰,并载入学员学籍档案。

评选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系都要慎重对待,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更不允许弄虚作假;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证书》,并通报批评。  

 

附件: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广西师范学院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姓名

 

 

 

专业、 班级

 

操行评定

 

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排名

 

担任班干部职务

 

 

 

 

 

 

 

 

本人签名

     

(院)

 

 

 

             领导签章 (盖章)

     

成人教育学院意见

 

 

             (盖章)             

     

学院意见

 

 

             (盖章)             

     

注:“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排名”一栏中的“成绩”指考试及考查课程的成绩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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