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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
| 作者:成人教育… 继续教育学院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15 |
一、考核目的、范围、方式 第一条 课程考核是评价学生学习水平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对学生的学习效果作出评价,促进学生全面、有效地学习专业知识、掌握相关技能,开发学生的潜能。 第二条 凡属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都要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三条 考核包括考试、考查、论文、设计等方式,其中考试方式可采用口试、笔试等方法。笔试可以采用开卷、闭卷等方法。具体考核方式,由任课教研室根据课程特点和要求决定。如采用开卷方式,须经系(院)主管领导批准,并须当场公布题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堂下开卷的方式。 第四条 闭卷考试课程门数至少应占教学计划中学生应修课程门数的40%。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考核以闭卷形式为主;公共选修课程、实践类课程考核以开卷、论文、设计形式为主。 二、考试命题 第五条 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查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六条 闭卷考试应拟定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供考试选用。命题教师应仔细核对试卷内容及分值,并在每页试卷底端注明“共╳页第╳页”。每份试卷要附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第七条 凡已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其试题应采用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的办法产生;凡未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其试题由任课教师或教研室拟定。试题需经系(院)领导审核报成人教育学院同意后方可印制。 第八条 各系(院)应重视试题库的建设,学院每年不定期对试题库进行抽查。 三、试卷管理 第九条 命题教师应按学院统一的试卷模版编写试题,要求做到字迹端正、图形准确。由系(院)教学秘书在考试前10天送至成人教育学院。 第十条 试卷装订人员应认真检查试卷印刷质量,并检查每份试卷是否有缺漏。 第十一条 试卷应由系(院)教学秘书领取。一般地,函授站(点)的试卷提前三天由专人领取;在本院内进行的考试,于考试前一天领取。 第十二条 命题教师及接触试题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如发生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现象,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处分。 第十三条 试卷按机要等级存放并加封,应注意存放地的防盗、防水、防火的条件及设施。 四、考试日程及时间安排 第十四条 公共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和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由成人教育学院统一安排,专业必修课程的考试时间由各系(院)自行安排,并报成人教育学院备案。 第十五条 各系(院)要在提交面授安排时将面授课程的考试安排(包括考试科目、考试方式、考试日期、考试地点)送交成人教育学院。考试时间、地点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允许变动。如需变更,须报成人教育学院审批同意。 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一般规定为120分钟。最多不得超过150分钟。未经批准,教师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五、考试的组织 第十七条 系(院)领导要亲自抓好考试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在考前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宣讲有关课程考核的管理文件,要求他们熟悉与课程考核有关的规章制度、明确监考规则。 第十八条 班主任在考试前要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第十九条 考试期间因病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者,由本人书面提出缓考申请(附相关证明),经系(院)签署意见报成人教育学院批准后,可参加下一轮考试。否则,按旷考处理。凡旷考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第二十条 公共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及统考课程的考试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组织。专业课程的考试由各系(院)负责组织。考试前必须健全考试监督机制,明确主考、副主考、巡视员和监考人员,各负其责。 六、考场及监考 第二十一条 考场安排必须按规定隔位排考或交叉排考的规则。在选择考场时,应检查教室的采光、通风、照明及桌椅等状况是否满足考试要求。 第二十二条 每个考场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60人以上的考场应增加1名监考人员。 第二十三条 监考人员必须熟悉监考人员工作要求,并严格执行。不准无故缺席,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工作的,要提前一天请假,以便另行安排监考人员。 第二十四条 考试时,成人教育学院和各系(院)应组织巡考检查组,进行考试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七、试卷的评阅及成绩的确认 第二十五条 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阅试卷,做到准确、公正、科学。 第二十六条 评价方式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 第二十七条 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两周内将试卷评阅完毕,并将成绩送交系(院);系(院)在面授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学生成绩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成人教育学院备案。 第二十八条 考试成绩由成人教育学院公布。教师不能直接向学生公布成绩,学生不能找教师查分。各系(院)在面授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必须将学生成绩单寄发给学生,并认真保管成绩档案,不能涂改、遗失,除工作需要外不能由他人随意查阅。 第二十九条 评阅后的试卷由各系(院)妥善保存,保存期为三年。个别学生认为成绩出入较大,可向系(院)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院)批准后方可由任课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核查试卷。 第三十条 成人教育学院和系(院)要对评阅过的试卷进行抽查,以便了解学生答卷情况和教师出题情况。 八、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广西师范学院函授生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同时废止。 广西师范学院 二○○六年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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