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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生办理毕业证程序 |
| 作者:成人教育… 继续教育学院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9 |
一、专科考生在通过最后一门课程、成绩公布后的5日内向所在系(院)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二、本科生在通过最后一科后,在10日内向所在系(院)提出 论文答辩申请,填写《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一式4份,经过论文答辩取得毕业考核的成绩后才能在下一次办理毕业手续; 三、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须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有课程的单科合格证、毕业考核登记表、实习或实践性环节考核表。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原件。 四、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成教院自考办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所有的单科合格证、毕业论文或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用多个准考证号考试的也应提供全部的准考证号,更改过姓名的考生,须出具当地派出所的证明; 五、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后,要仔细核对登记表上的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证号要与所交的复印件完全一致)、姓名、各门课程的名称及成绩,如有错漏请指出,否则延期至半年后办理; 六、毕业生登记表除注明有考生填写栏外,其它的部份均不要填写。单位(院系)意见栏有工作单位的请回单位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系(院)盖章。档案袋的“地区(市)”、“县(市)这两项也不要填写; 七、毕业生登记表及档案袋要本人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各项内容要填写正确完整,不能涂改,不能请人代填; 八、姓名、民族、出生年月要与身份证上的一致。联系电话要正确填写以便联系,个人简历要从初中开始按时间顺序填写; 九、填写完后所有材料要在两天内交回所在系(院)办理毕业手续。在交毕业材料时,单科证要按毕业生登记表上打印的课程顺序排放。 广西师范学院成教院自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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