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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提供的资料
作者:财务处    财务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1
 一、个人提供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3份、配偶及其他共有人各3份);
    2、户口簿复印件(借款人及配偶各2份)
    3、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证明原件2份;
    4、购房首期交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
    5、购房合同原件(购房改房合同3份或购商品房合同2份)
    6、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3份(注:不得复印、复写);
    7、经济收入证明原件(借款人及配偶各2份、附工资单,并盖财务章);
    8、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3份;
 
  二、单位提供资料
    1、售房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证书。(行政事业单位)或,营业执照(企业单位)(复印件各一份);
    2、购买单位住房的,由售房单位提供:
      (1)承诺书(行政事业单位)或保证书(企业单位)(原件,2份)
      (2)房号证明(原件,1份)
      (3)购买房改房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栋证》(复印件,各1份);房改公房出售价格评估表(复印件,3份)
      (4)购买集资房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区直房改办集资建房批复(复印件,各1份)
      (5)购买市场运作建房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区房改办关于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批文(复印件,各1份);
     3、购买商品房的,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各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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