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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李长春同志讲话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 ||||
| 作者: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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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师院党发〔2006〕58号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李长春同志讲话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李长春同志讲话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的通知》(教党〔2006〕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李长春同志重要讲话,进一步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努力营造教书育人、育人为本,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附件: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李长春同志讲话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的通知 中共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六年十 主题词:思想政治工作 通知 抄送:院领导 中共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共印6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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