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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关于召开广西师范学院第五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六届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31

桂师院党发[2006] 62

 

 

关于批转《关于召开广西师范学

院第五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六

届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意见》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院党委同意院工会《关于召开广西师范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六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意见》,

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共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

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召开广西师范学院

第五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六届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意见

(广西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我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五届工会委员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工会法》的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拟定于2007年1月312月1日(时间一天半)召开广西师范学院第五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六届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方案提出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围绕院党委中心工作和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院长工作报告,集思广益,民主管理,科学决策,进而动员和团结全院教职工,积极投身学院的改革和建设,为加快我院教育改革和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成立学院第五届第一次教代会暨第六届第一次工代会筹备委员会和工作机构

主任委员:  钟海青  于 瑮

副主任委员:  蒙南生  傅真放  黄少琴  黄初升

      员:  刘灵光 陆锡汉 邓      

 

任北上  李佳秋 樊 宁  施 平 张巧平 

彭 宁   石 刚 

筹备委员会下设秘书组、提案组、代表资格审查组、宣传组、会务组,负责大会的具体筹备工作。

秘书组:

  长: 刘灵光  副组长:黄居福

  员: 周丽萍  何    黄明宇

提案组:

  长: 樊     副组长:谭 

  员:  谢宝健  谭英范  李茂林   吴庆轩    

代表资格审查组:

  长:  陆锡汉  副组长:郑振锋

  员: 詹秀兰  周  泉 潘海燕

宣传组:

  长:    军  副组长:黄卓瑶

  员: 韦东林  李迎十 旷晓霞 

会务组:

  长: 施  平  副组长:覃晓舟

  员: 陆汝成   凌格平   温世裕   刘伟纲   雷力行 李桂华   黄镜利    周 政    黄义礼    龙学禧               陈晓琼

三、第五届第一次教代会暨第六届第一次工代会主要议程

   (一) 听取院长工作报告;

  (二) 听取院工会工作报告;   

   (三) 审议教代会提案审查处理委员会、教代会教职工住房工作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汇报(书面); 

  (四) 审议和讨论学院有关议题;

   (五) )选举产生广西师范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主席团成员;

   (六) 选举产生广西师范学院第六届工会委员会;

   (七) 选举产生第五届教代会和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   

四、做好工会分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四届分工会是在2001年11月选举产生的,为配合学院第五届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分工会须进行换届选举。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学院工会委员会换届之前(即在工代会代表选举之前)进行,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按换届选举规定进行(具体换届选举办法另行通知)。

    五、第五届教代会代表和第六届工代会代表的选举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学院第五届笫一次教代会与笫六届笫一次工代会合二为一召开,当选教代会代表即为工会会员代表。具体选举工作由院工会负责。

(二)凡学院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均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三)代表的条件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工作认真,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反映教职工意见、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  

  (四)选举单位的划分:选举单位以分工会为选举单位选举代表。

  (五)代表数的确定:全院在职在岗教职工1214人,本次大会代表的名额按在职在岗教职工总数的15%确定,应选代表182人,教学和科研人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各单位在推荐选举代表时,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代表名额原则上按单位在职在岗教职工总数的14.3%确定,适当增加教学单位的代表名额(详见代表名额分配表)。

  (六)院领导和工会正副主席分别参加各选举单位的选举,不占选举单位代表名额。

   (七)教学系(院) 、部的主任(院长)和机关各部、处、室、教辅部门、后勤服务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为院党委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所在单位选举。

   (八)代表候选人由各教研室或各科室酝酿提名,经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审核确定,送院工会报院党委审查后,提交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选举。

   (九)未当选为代表的各系(院)、部的领导,机关、教辅部门、后勤服务中心的领导、院内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老领导、老教授作为列席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具体由院工会和大会筹备委员会提名,报院党委审批,提交大会通过。

   (十)代表选举时间为2006年12月26日2007年1月10日。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后,须经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审核,送院工会提交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确认代表资格。

    六、代表团的组建  

   (一)本次大会组建19个代表团

1、中文学院、新闻传播系、法商学院、外语系、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物理与电子信息科学系、化学系、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育系、管理科学学院、体育系、艺术系、初等教育学院、信息技术系各组建一个代表团;

2、社会科学教学部、大学外语部联合组建代表团;

3、小学教师培训部与附属实验学校联合组建代表团;

4、党委办公室(统战部)、纪委办(监察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工会(计生)、人事处、离退处、审计室、招生就业处、图书馆、学报编辑部联合组建代表团;

5、院长办公室、长岗综合办、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科技处、成人教育学院、保卫处(武装部)、国际交流办公室、师园学院联合组建代表团;

6、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联合组建代表团。

   (二)选举代表团团长、副团长

    代表团团长必须具有较全面了解学校情况和发展趋势,掌握本单位教学科研大局、熟悉专业发展状况和管理情况,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能代表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望。

   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的选举,由代表团所属单位的全体代表选举产生。教学系(院)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的选举由教学系(院)当选代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召集,社科部、大外部联合代表团由当选代表的社科部负责人召集,小学教师培训部与附属实验学校联合代表团当选代表的由小学教师培训部负责人召集,党办等单位联合代表团由当选代表的党办负责人召集,院办等单位联合代表团由当选代表的院办负责人召集,后勤处、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代表团由当选代表的后勤处负责人召集

    七、第五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和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

   (一)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设常设主席团,常设主席团成员23人。其中15人为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当选的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即为第五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

   (二)常设主席团成员,工会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数为委员数的5%。常设主席团成员候选人24人,其中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6人。选举办法由大会通过后实施。

   (三)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学院发展目标,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望。

   (四)常设主席团成员和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代表团一并提名推荐,按30人推荐,于2007年1月20日前将提名推荐名单送院党委组织部,由院党委组织部综合考核,分别提出常设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和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初步名单,下发各代表团,进行两次提名推荐,最后由院党委根据大多数代表的推荐意见,审核同意后,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预备会议通过。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有关组织管理规定,报自治区教育工会审批。

    ()常设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构成原则上包括下列人员:院领导约占4%,院工会正副主席、机关各处室、教辅单位和后勤服务中心的主要领导约占25%,各教学系、部、中心主任或书记约占25%,分会主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青年骨干教学科研人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约占46%,并要考虑适当比例的女教职工。

    ()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构成原则上包括下列人员:院工会正副主席占20%,机关各处室、教辅单位和后勤服务中心的主要领导占约20%,各教学系、部、中心主任或书记占20%,分会主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青年骨干教学科研人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占40%,并要考虑适当比例的女教职工。

   (七)第五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设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1人,副主席1--2人,候选人由院党委在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后,提出建议名单,提交新当选的常设主席团全体成员会议选举产生。

    (八)第六届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其中兼职1人),候选人由院党委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后,提出建议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工会审批后,提交新当选的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

    八、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设立

    (一)第五届教代会设提案审查处理委员会教职工住房工作委员会二个专门委员会。

    (二)笫六届工会委员会设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教职工委员会青年教职工委员会三个委员会。

    (三)提案审查处理委员会设委员5人,教职工住房工作委员会设委员9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5人,女教职工委员会设委员9人,青年教职工委员会设委员7人。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四)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主任、副主任人选,由大会筹备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名单,经院党委审核同意后,提交大会全体代表酝酿,并由大会通过表决方式选举产生。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工会审批。

    九、大会主席团的成立

    (一)本次大会设大会主席团15人,常务主席2人,副主席1人,大会秘书长1人。大会期间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大会和大会选举,决定大会期间的重要事项。

    (二)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大会主席团成员由学院党政工主要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组成人员名单,由院工会于2007年1月25日前提出建议名单,经院党委审核同意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十、第五届第一次教代会和第六届第一次工代会有关材料

院长工作报告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起草,工会工作报告由工会负责起草,其它有关议题的文件由相关部门起草,各工作委员会工作汇报由各工作委员会负责起草。

 

附:广西师范学院第五届第一次教代会暨第六届第一次工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主题词: 教代会   工代会   意见     通知

抄送:院领导

中共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61228日印发

                                           (共印45)


 

广西师范学院第五届第一次教代会

暨第六届第一次工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分工会)

分配代表名额总数

具体分配代表名额

院领导参加

选举单位

党办

院办

长岗综合办

 

6

党办 1

院办 4

长岗综合办 1

钟海青

 

 

组织部

人事处

纪监

审计

离退处

 

 

5

组织部 1

人事处 1

纪监 1

审计 1

离退处 1

 

蒙南生

 

 

宣传部

学工(团委)

工会(计生)

招生就业处

 

 

5

宣传部1

学工(团委)2

工会(计生)1

招生就业处1

 

傅真放

 

工会正副主席候选3

教务处(评估办)研究生处

 

3

教务处(评估办) 2

研究生处 1

 

 

科技处

国际交流办

成教院

 

5

科技处2

国交办1

成教院2

 

黄初升

 

后勤处

基建处

财务处

 

7

后勤处 4

基建处 1

财务处 2

 

 

黄少琴

 

保卫处(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