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广西师范学院 >> 党委办公室 >> 党委文件 >> 党委办公室正文 | ◆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
|
||||
| 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学院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学习动员阶段细化方案》的通知 | ||||
| 作者:党委办公… 党委办公室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3 | ||||
|
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学院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 活动学习动员阶段细化方案》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学习动员阶段细化方案》(桂解办发〔2008〕4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学院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师院党发〔2008〕18号)等文件的要求,学院制订了《广西师范学院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学习动员阶段细化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师范学院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学习动员 阶段细化方案 广西师范学院继续解放思想 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代) 主题词:学习 动员 方案 抄报:自治区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 抄送:院领导 中共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共印20份) 附件: 广西师范学院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学习动员阶段细化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学院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师院党发〔2008〕18号)和《关于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学习动员阶段细化方案》(桂解办发〔2008〕4号)精神,现将我院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学习动员阶段活动方案细化如下: 一、广泛动员,扩大覆盖面 二、深入学习,学深学透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安排一次专题学习会。各院(系)部和机关各部门要通过读书会、讨论会、座谈会、报告会、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把学习引向深入,提高学习效果。领导干部要做到先学一步,学多一些,学深一些,努力成为学习的表率,成为解放思想的表率。 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对广西抗灾救灾工作汇报的重要批示、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在务虚会上和在北京召开的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的重要讲话、自治区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学习参考资料》。 三、领导带头做辅导 为使活动深入广泛地开展,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给教职员工做学习辅导。 四、举办座谈会、报告会 学院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法学院(社科部)、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广西师范学院基地等,要积极组织专题座谈会、报告会,帮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继续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目标要求。 五、深入开展调研活动 学院各级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现场办公等调研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进展情况。通过调研,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探求规律,为下一阶段整改提高打下基础。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要利用校园网、广播、院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充分展现师生员工学习成果。院报、广播站、校园新闻网等要开辟“解放思想大家谈”、“解放思想大讨论”等专栏,引领全院师生积极参与大讨论活动。 七、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各院(系)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分类指导,真正把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各院(系)部要将本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细化,对大讨论活动作出具体计划和安排。 |
||||
| 党委办公室录入:dangban 责任编辑:dangba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
| © Copyrigh 2005 by 广西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All rights reserve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