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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 |||||
| 作者:外语系 外语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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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006年3月)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其基本要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本专业领域科研、工程或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科研能力和工程设计方法的初步训练,同时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树立严谨的治学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为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特对我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办法修订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协调管理,各系(院)负责组织实施。各系(院)成立由系(院)领导、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由系(院)主任(院长)担任组长,具体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二)系(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为: 1、制定学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2、组织和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 3、对指导教师的资格及工作任务进行审查; 4、对毕业论文(设计)过程进行管理与检查; 5、成立系(院)答辩委员会; 6、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三)系(院)答辩委员会由系(院)行政领导、教授 1、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 2、决定成立答辩小组并监督答辩小组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3、根据学院制订的评分参考标准和各系(院)实际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 4、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总评成绩。 (四)答辩小组可按教研室成立,成员一般不少于3名教师。答辩小组负责答辩现场的各项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一)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由教研室组织教师于秋季学期中期前拟好并上交系(院)。拟题要求包括题目名称、题目性质,成果的形式,完成本题的基本要求和所需条件等内容。 (二)题目经系(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并于秋季学期结束前组织学生选题,选题结束后,各系(院)应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览表》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题目应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拟定。题目应尽量结合实际,鼓励教师将毕业论文(设计)与本人的科研项目或技术开发项目相结合。选题难度与工作量要适度,并可取得阶段性成果。文理科专业应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工科专业的设计型题目应达到一定比例。 (四)选题原则上应坚持“一人一题”。如选题需要有2人或几人合做,须由指导教师提出,并经系(院)领导批准,但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其中一部分工作,并独立撰写各自的论文。 (五)题目确定后一般不予更换,确需更换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系(院)领导批准。 (六)学生可在公布的题目外自选,但须经教研室审定,并指定指导教师。一般情况下不能做本专业范围以外的课题。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实际经验丰富,具有讲师(或相当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讲师职称以下的教师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二)每位指导教师每学年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8名,如有其他教师协助,可以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12名。如系(院)内师资不够,可适当外聘,但外聘教师的专业背景和职称必须符合规定。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对初次独立担任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师,教研室要指派有经验的教师指导。指导教师的资格审定和指导任务安排完毕后,各系(院)应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览表》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指导教师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每周至少为学生指导答疑一次。指导后要认真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工作记录》(至少填写3次)。指导教师因公外出,需妥善安排好工作,并报系(院)领导批准。 (四)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重对学生的综合训练,既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同时也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态度方面的引导和教育,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遵章守纪方面的管理。 (五)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论文(设计)进行审核,写出评阅意见,并给出评分。 四、对学生的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前,各系(院)应对学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查。提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学生,应提出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书面申请,系(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在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前应完成的课程学习的,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一般为6-8周。学生选题后应积极查阅相关资料,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计划书》,报指导教师批准。 (三)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应做到态度认真,独立、保质保量地完成论文(设计)的各项任务。同时要尊重指导老师,每周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虚心请教,争取指导。 (四)撰写论文(设计)应按规定的格式进行,正文内容一般不少于8000字(英语专业用英文书写,不少于5000词)。论文(设计)完成后应做好整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装订,并上交指导老师评阅。答辩前应完成论文(电子版)的网上上传,否则不予答辩。 (五)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应在校内进行。特殊情况可允许学生在校外进行,但相关系(院)应从严审批。同时要对校外指导老师及论文(设计)题目进行审查认定,并确定校内指导(联系)老师。在校外进行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回校参加统一答辩。 (六)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如有违反,按《广西师范学院学生考核违纪作弊处分办法》处理。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各系(院)应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对学生网上上传的论文进行审验和管理。 2、组织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论文(设计)进行评阅,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参考标准》写出评阅意见,给出成绩。 3、系(院)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 4、答辩小组成员对论文(设计)认真审阅,拟定答辩提纲。 (二)学生有以下情形者,应取消答辩资格: 1、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计划书规定的任务和要求者; 2、论文有严重错误或极其潦草者; 3、有三分之一时间不在规定场所或擅自离校旷课达一周以上者; 4、查明有剽窃、抄袭、伪造数据或找人代作者; 5、未完成论文(电子版)网上上传者。 (三)答辩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首先由学生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然后教师提问、学生回答,最后由答辩小组负责人总结。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15分钟左右。 1、学生向答辩小组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⑴ 课题的目的及意义; ⑵ 采用的主要方法,论文的主要观点及结论; ⑶ 所采用的资料,主要参考文献; ⑷ 论文的价值及不足之处。 2、教师提问的主要内容包括: ⑴ 要求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⑵ 课题所涉及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方法和原理。 ⑶ 考察鉴别学生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四)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应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相应记录。答辩后答辩小组要给出论文(设计)成绩及答辩是否通过的意见。 六、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初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三部分的评分分别按40%、30%和30%的比例算出,最终成绩由系(院)答辩委员会确定。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采用百分记分制。 (三)“优秀(90分及以上)”成绩的评定要从严掌握,一般控制在20%以内。在初评成绩的基础上由答辩小组推荐,经系(院)答辩委员会评审确定。 (四)对于因各种原因学生未参加正常答辩和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原则上应安排在下一年级对论文(设计)进行答辩和成绩评定。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保存 (一)学生答辩后,各系(院)应将装订成册的《毕业论文(设计)》(含附件)和《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记录及成绩评定册》等材料由各系(院)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册的顺序、按专业班级成捆保存。 (二)经系(院)审核上传的毕业论文电子版由教务处归类整理,按类别、系(院)分别刻录光盘保存。 (三)毕业论文的纸质版至少保存3年,电子版可长久保存。教务处可根据系(院)的要求设置电子版论文的保密级别,通过校园网发布,以便学院师生检索与利用。存档的纸质版论文一般不外借,校内师生可查询,但应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整个工作应当在 (二)各系(院)布置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后,要安排有丰富科研工作经验的教师,为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做一次集体辅导,介绍毕业论文(设计)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各系(院)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后,要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及作者公示一周。 (四)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或无毕业论文(设计)者,作结业处理。结业后的处理办法,参照《广西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五)各系(院)毕业论文工作完成后,学院将按一定比例抽取毕业论文(设计)送区内外专家评审,对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进行评估。 九、本办法自2006年3月开始实行。 十、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一、广西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及格式的规范化要求 二、广西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三、广西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记录及成绩评定册 四、广西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表 广西师范学院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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