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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5日晚,广西师范学院文综楼301报告厅显得特别热闹,法律协会的委员们正在忙着做准备工作:安排座位、摆好茶具......离活动开始还有一段时间,许多同学都已经在报告厅内急切地等候着.原来,这里马上要进行一场关于"死刑复核权回收"问题的讲座。
 此次讲座的主讲是广西区高院的黎兆丰法官,这位法官还同时是“法律人网”的研究员以及中国法学会会员,有着丰富的社会实践知识。作为这次活动的嘉宾还有广西区高院的覃法官和广西师范学院的秦淮宇老师和杨强老师。参与此次活动的同学主要是广西师范学院法律协会的会员(以法学班同学为主),还有其他一些来自其他专业的同学。 临近讲座开始的时候,报告厅座无虚席,许多同学还带来了笔记,在讲座开始后安安静静地听着讲座并认真记着笔记。 讲座的第一环节是由法官给大家讲解关于"死刑复核权回收"的问题。黎法官以其冷静的神情、谦逊的态度、独特的分析方法、以及对问题深度的探讨赢得了场下钦佩的眼光与热烈的掌声。顺应讲座的主题,法官还举出了几个典型的案例,仔细作了分析,让大家对问题理解得更加深刻。其间,黎法官还邀覃法官给大家作了关于讲座主题的一些案例讲解. 讲座的第二环节则是提问、讨论环节,这就给了到场的同学一个与法官面对面亲切交流的机会。面对同学们的积极提问,黎法官都悉心进行了讲解,他的精彩分析赢得了场下阵阵热烈的掌声。 最后,黎法官还对同学们提出了希望,激励同学们努力培养自己的能力:不仅要学好理论的东西,还要多了解社会现实,多分析些案例,把所学的东西应用到实际中去,并在不久的将来为法学界做出自己的贡献. 到场的同学通过这次讲座,不仅了解到关于讲座主题方面的知识,增长了见识,在精神上也受到了很大的鼓舞.此次活动也在圆满中落下了帷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