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现在的位置: 广西师范学院 >> 教育系 >> 专业建设 >> 教育系正文 |
|
|||||
| 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学方案 | |||||
| 作者:佚名 教育系来源:分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18 | |||||
|
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学方案(师范类)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比较好的教育理论基础和教学技能,具备较强的教育能力和管理能力,能适应二十一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学前教育工作及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研究生教育的合格生源。 二、 培养要求 主要学习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等基础理论,进行学前教育教学技能基本训练,掌握从事学教育教学及管理的基本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初步掌握马列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 具有较宽厚、较扎实、较先进的教育理论,形成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技能和能力,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强的教育管理能力。 3、 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健康的审美观和高尚的情趣,具有指导学生开展艺术活动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 身体健康,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意志力和心理自我调控能力。 5、 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并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有指导学生开展劳动的知识和能力。 6、 掌握儿童心理发展规律,具备儿童心理辅导技能。 7、 英语达四级以上水平。 三、 主干学科与相近专业 主干学科:学前教育学 相近学科:教育学、特殊教育学 四、 主要课程 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统计测量与评价、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史、学前课程与教学论、游戏理论、学前比较教育学、学前管理学、特殊儿童教育研究、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心理咨询、学前儿童创造力研究、学前儿童认知理论与实践。 五、 学制、最低毕业学分要求、授予学位 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标准学制为四年。 最低学分要求:160 授予学位:教育学士学位 六、 课程修读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需修满160学分。其中,必修课共75学分,占总学分的46、88﹪;选修课73学分,占45、6﹪;教育见习、实习和毕业论文13学分,占总学分的8﹪。具体要求如下: 1、 公共必修课为全体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共12门,计42学分。 2、 公共选修课,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技能四大类课程,学生必须从各类课程中选修12学分,其中要求选修自然科学类课程不低于4学分,期于由学生自主选修。另外,凡与本专业选修课程相同的,要求在本系的专业选修课中修读。 3、 专业必修课为本专业全体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共设8门33学分。 4、 专业选修课分为专业必选系列,学前心理、教育心理、教育学系列,学前学科教育系列,学前教育技能系列4个课程模块,除专业必选系列课程模块每个学生均需选修外,期于课程模块在达到要求最低选修学分的基础上由学生根据自己考研、就业和兴趣任意选修。专业选修课共要求修满60学分。 5、 学生要求完成的实践类课程如教学见习实习、毕业论文等共计13学分。 |
|||||
| 教育系录入:教育系 责任编辑:jiaoyuxi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教育系 | ||
| 没有相关教育系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
| © Copyrigh 2005 by 广西师范学院教育系.All rights reserve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