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党内少数党员特别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钱权交易的行为时有发生,且手段不断变新,手法愈来愈隐蔽。针对党内违纪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共中央纪委日前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
中央纪委表示,制定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和加大涉及权钱交易行为的惩处力度。根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学习本规定,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本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为应对高隐蔽性复杂性的权钱交易行为,《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并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 是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或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 二 是严格禁止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 三 是严格禁止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 四 是严格禁止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等; 五 是严格禁止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 是严格禁止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 七 是严格禁止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等。 八 是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 同时,规定明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以及违纪后,因自身或者与违纪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违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违纪等。
据有关数字显示,2006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各类案件中,共给予党纪处分的人员97260人,占党员总数1.4‰。其中,查处了一批省部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有7名省部级干部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