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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祝贺         ★★★ 【字体:
新婚祝贺
新婚祝贺
作者:佚名    计生办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7

尊敬的新婚夫妇:

在你们新婚大喜之际,谨向你们致以衷心的祝贺,祝:新婚幸福、夫妻恩爱、白头偕老。

为了响应党和国家关于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号召,为了你们今后的家庭幸福,请做好计划生育

 

现将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告知如下:

一、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执行凭《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生育。婚后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持以下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计生服务所、城市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1、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

2、双方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3、《优生优育学习证》、办理《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申请表。

 

二、当女方怀孕后,请及时通知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单位计生办,以便得到更好服务。孩子出生后,要及时向单位、社区(村)报告。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请主动到城区计生局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实行计划生育坚持以避孕为主。

1、如果你婚后暂不要孩子的,可选择口服短效避孕药、避孕套、避孕药膜等药具避孕,您可到所在单位计生办或当地村(社区)、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免费领取。

2、对生育子女后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如您是已生育一个孩子,要采取放环为主的节育措施;如您已生育两个孩子,应采取以绝育手术为主的节育措施。经医院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部门检查证明暂不宜放环或做绝育手术的,应采取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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