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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群众应知应会知识问答50题           ★★★ 【字体:
育龄群众应知应会知识问答50题
作者:jsb    计生办来源:z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5
 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
    1、实行计划生育你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答:(1)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3)公民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规范生育行为的义务;(4)公民有自觉落实
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的义务;(5)公民有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有依法缴纳社会扶养费的义务;(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哪些免费服务?
  答:孕情环情检查、避孕药具、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终止妊娠术、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等。
  3、农村夫妻如果想申请再生育,需要什么条件?
  答:农村夫妻如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
  (五)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七)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九)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4、实行计划生育你应该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答:(1)依法生育的权利;(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5)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权利;(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保障的权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7)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利;(8)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5、初次生育的夫妻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初次生育的夫妻,在孕期内应当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办理妊娠登记,免费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并于生育后45日内办理生育登记。
  6、符合再生育子女条件的夫妻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办理哪些审批手续?
  答: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须在前一个子女满3周岁或者女方满26周岁。
  (1)、向一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燕附送双方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2)、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计生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签发生育证。
  7、在保护妇女和女婴方面有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2条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8、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程序?
  答: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或村(居)委员会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9、对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3条规定,拒绝、阻碍计划生育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抱养孩子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11、送养人送养子女后能否要求再生育子女?
  答:《收养法》第19条规定:“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12、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应当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刑法》第232条规定,溺婴属于杀人罪,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弃婴构成遗弃罪的,按照《刑法》第261条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3、出嫁的女儿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吗?
  答:《婚姻法》第24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因女儿出嫁而丧失。
  14、国家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是什么?
  答:现行的生育政策是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和可以要求安排第二个子女。
  15、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享受什么待遇?
  答:从领证之日起,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至15元,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其保健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发给。
  16、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应享受哪些待遇?
  答:(1)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等方面予以支持,优惠;
  (2)组织劳务输出进优先安排;
  (3)在调整自留地、自留山时给予照顾,分配集体收益时,增加一人份的份额;
  (4)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以对独生子女学生减免杂费;
  (5)对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6)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17、对于符合条件,自动放弃生育二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还享受什么奖励?
  答:还享受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由乡(镇)人民政府从计划生育经费中发给。
  18、对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征收多少社会抚养费?
  答: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19、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但前一个子女不满3周岁并且女方不满26周岁的,应当征收多少社会抚养费?
  答: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20、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应征收多少社会抚养费?
  答: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17、对违反《条例》生育二孩的,应如何征收社会抚养费?
  答:按双方上一年度的总收入的3至4倍征收社会扶养费
  22、妊娠16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的,应持有哪些证件?应在哪里实施手术?
  答:身份证、乡(镇)介绍信。在县级以上的医疗保健、计生服务等机构实施手术。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知识
  23、你什么情况下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1)离开户籍所在地;
  (2)拟在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24、哪个部门负责为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负责为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5、流出已婚育妇女,生育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在户籍地或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办理《生育证》,经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后,方可生育。
  2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期是多长?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有效期3年、工本费5元。
  27、流动人口到达目地后,应该首先办理什么手续?
  答:15日内到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生殖保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
  28、新婚后希望推迟生育的夫妇应选择什么避孕方法?
  答:新婚期希望推迟生育的夫妇,宜选用对今后生育功能无影响的避孕方法,如男用
避孕套、阴道杀精剂和自然避孕法等。若能做到停药后半年以上再怀孕,短效口服避孕药也可以选用。
  29、孕妇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孕妇应避免接触有害物质,如放射线、农药等。孕妇禁止吸烟,丈夫也不能在孕妇房内抽烟。孕妇不宜玩猫弄狗,防止有害胎儿的寄生虫感染。
  30、哪些情况不宜受孕?
  答:①患病服药期;②过度吸烟与饮酒时;③Χ线检查后的一个月内;④发高烧、患急性传染病时;⑤夫妻一方患性病;⑥妇女患心力衰竭、肝肾功能不全性疾病时;⑦长期接触放射性物质或有毒物质,如砷、磷、钾等(需脱离半年以上再受孕)。
  31、你知道孕期产前检查的目的和时间次数吗?
  答:目的:保护孕妇和婴儿的健康,保证产妇安全分娩;时间和次数:一般最好在本次月经后的3个月内到医院进行第1次检查,建立孕产妇保健卡、联系卡,如无特殊,4——7个月每月检查1次,7——9个月每2周检查1次,9个月后每周检查1次,有妊娠并发症或高危妊娠的孕妇应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
  32、母乳喂养的好处?
  ①提高婴儿免疫力②促进子宫复旧减少出血③增进母子感情。
  33、产后应选择哪些避孕方法?
  答:(1)阴茎套:这是产后首选的避孕方法之一。若与避孕胶冻并用,效果更佳。(2)宫内节育器:产后42天即可放置宫内节育器,剖宫产者可在术中或产后半年左右放置。(3)皮下埋植:皮下埋植剂不含雌激素,不影响乳汁分泌及婴儿健康,所以哺乳期妇女可以使用。产后6周起,如子宫复旧良好,且无皮下埋植禁忌症者可用皮下埋植避34、意外怀孕怎么办?
  答:一旦避孕失败造成怀孕又不想要孩子的应尽早施行终止怀孕手术。主要有二种方法:人工流产术、药物流产。
  孕。过早使用会影响子宫复旧而不妥。
  35、什么时间放环最有效和安全?
  答:只要严格掌握放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在以下各个时期放环都是有效和安全的。
  ① 产后42天——3个月内;②经后3——7天内;③人流及钳刮后即时(限在县以上技术服务单位施行);④引产清宫术后即时;⑤已排除妊娠的哺乳期。
  36、长效避孕措施的优点是什么?它适应哪些人?
  答:长效避孕措施可达到长期避孕或永久节育的目的,避免服药、使用避孕工具所带来的麻烦或副作用。长效避孕措施:适应已生育子女的夫妻。
  37、长效避孕措施有哪些?
  答: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避孕剂、输卵(精)管结扎术。
  38、已有一个孩子的用什么避孕方法好?
  答:已有一个孩子的用什么避孕首选宫内节育器,如果不适合放置宫内节育器,可服用避孕药或避孕针、采用皮下埋植剂,还可以使用避孕套。
  39、生育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夫妇,应采取什么避孕方法?
  答:40岁以下生育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夫妇,宜首选手术避孕,其次为宫内节育器。
  40、更年期妇女应采取什么避孕方法?
  答:更年期妇女,已放置宫内节育器者,可继续使用,至绝经半年后取出。未放置者可采用避孕套、阴道隔膜、杀精剂。
  41、多次人工流产有什么危害?
  答:(1)可产生盆腔炎、宫腔粘连,导致不育、闭经等;(2)易引起今后妊娠出现前置胎盘、胎盘功能不全、胎盘植入并发症;(3)可使子宫壁变软,手术时易出现穿孔等严重后果。
  四、婚育观念及基本常识
  42、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主题是什么?
  答: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包括: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
  43、开展“关爱女孩工程“的目的是什么?
  答:主要目的是:全面改善女孩生活环境,提高妇女地位,降低女孩死亡风险,转变传统婚育观念,建立新型生育文化,使婴儿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
  44、为什么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答:一些地方的个别人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达到不生女孩或者少生女孩的目的。如果放任这种行为,发展下去会造成人口性别失调,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必须从法律上严格禁止。
  45、什么年龄结婚最好?为什么?
  答:《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只是结婚的法定最低年龄,而不是最佳年龄。结婚的最佳年龄应该是男女双方23——27岁。这是因为青年男女在18岁到20岁才开始进入成熟期,思想、感情还没有完全稳定。23岁以后,身体发育完全成熟,人生观也基本形成,有了比较稳定、成熟的思想感情。这时结婚,不仅有利于夫妻双方建立美好幸福家庭,也利于双方的身体健康,更为生育一个健康、聪明、可爱的小宝宝打下了优生的基础。
  46、为什么国家把计划生育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
  答:人口多,耕地少,底子薄,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人口过多始终是制约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首要问题。
  47、《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请问如果不加严禁,会产生什么严重后果?
  答:发展下去会造成人口性别比失调,带来诸如婚姻、社会不稳定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48、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哪些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答: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49、什么是晚婚、什么是晚育?
  答: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
  50、法律为什么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答:禁止近亲结婚,是人类长期生活经验的结晶,是人类婚姻的总结,男女近亲结婚是很容易把双方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弱点和缺点集中起来,遗传给下一代,有损于下一代的健康,不仅不利于下一代在社会中生活,也给国家、民族的兴旺和社会的民展带来不利的后果。因此,禁止近亲结婚是古今中外法律的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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