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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师范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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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修订)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承担全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遵循高等教育规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院党委、行政有关教学工作的决策,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组织实施教学改革,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做好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教学质量、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推动教学管理的现代化。 教务处处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向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 二、组织制定全处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主持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 四、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五、及时了解全院教学情况,深入第一线听取师生意见。 六、主持召开全院教学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七、做好各科室之间以及教务处与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八、负责全处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考核工作,定期召开处务会。 九、负责教学经费预算及执行。 十、负责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处长做好全院的教务管理、学籍管理、实验(实践)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专业和课程建设、教材管理等工作,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向处长负责。 二、协助处长制定全处工作计划,做好分管科室的管理协调工作。 三、参与教务处重大事情的研究与决策,并按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四、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 五、教学经验交流及各种教学奖励的评选等教学基础性建设工作。 六、协调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做好教学资源的协调、教学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七、指导高等教育研究所开展工作。 八、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秘书工作职责 一、日常事务和来文处理。 二、对外联系与接待。 三、处内文件发文及有关档案材料的整理与立卷工作。 四、印章管理。 五、草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编制日常工作运行表。 六、教学工作会议、处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及会议记录。 七、收集与教学工作相关信息,完成处领导交办的有关材料的撰写。 八、协助处领导深入各教学单位调研。 九、协助处领导了解各科工作情况,做好各科室的协调工作。 十、协助处领导做好处内干部的考核及考核资料存档、上报。 十一、处内设备的登记与管理,办公用品和耗材的采购。 十二、报刊资料的征订,文件、报刊、信件的收发与管理。 十三、处内工作的宣传与报道。 十四、协助处领导做好教学经费的预、决算工作。 十五、处内考勤及节假日值班安排。 十六、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研究管理科(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 一、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及其执行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专业与课程建设工作。 三、负责教学质量监控管理、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 五、定期编印《教改资讯》。 六、组织开展双专业(学位)教育工作。 七、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排课、选课、调课管理及教学用房的调配使用。 二、负责课程考核及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高校计算机联合考试以及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的考务管理。 三、负责课程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的评优工作。 四、负责课程考核、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与质量分析。 五、负责实习基地建设的宏观指导。 六、负责教务管理档案的归档与保管。 七、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教学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 二、负责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改革与研究。 三、开展教学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编制实验教学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实验教学低值品、易耗品和材料的采购与管理。 五、负责师范生微格教学活动的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 七、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籍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籍年度审核、学籍异动(包括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转专业、提前毕业、延期毕业等)、学籍基本信息变更、学历电子注册管理等学籍管理工作。 二、负责成绩管理、复核与网上发布。 三、负责毕业数据、学位数据复核,毕业手续办理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制、发放等工作。 四、负责重修、免修、免考的审批。 五、协助有关部门完成每年度的《高校基本情况表》等报表。 六、负责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组织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籍管理档案的归档与保管。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材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全院教材(讲义)的预订、发放工作。 二、负责组织教学单位开展教材质量评估及教材研究工作。 三、配合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开展教材建设工作。 四、做好教材建设基金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五、教材样书库的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与区内外高校教材管理部门及出版社的联系。 七、编印《教材信息》。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文档资料的管理。 二、做好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及证书发放工作。 三、加强校园用语用字的宏观管理,对校园用语用字进行有效的监控。 四、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五、负责“推普周”活动及其他语言文字宣传活动的总体规划和部署。 六、组织或协助其他部门开展朗诵、演讲、辩论等活动,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咨询。 七、负责与自治区语委办、自治区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八、编辑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材料,编写普通话培训辅导教材。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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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录入:教务处 责任编辑:宋佩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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