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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 |||||||
|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 |||||||
| 作者:佚名 科技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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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的规范管理,教育厅对项目的结题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采用新的结题申请书(祥见附件),现将《关于做好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 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的第1周为学校报送结题材料的时间,请到期需结题的教职工在6月底前将结题材料交到科技处科研科。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请项目负责人及时打延期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科 技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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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处录入:科技处 责任编辑:kj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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