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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协制度
作者:演讲与口…    演讲与口才协会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23

本会制度

第一条        本会的规章制度以社团总会的章程为基准,各会员须遵守之。

第二条        在院团委和社团总会的管理下,在宪法和校纪校规范围内,一切活动作到健康、积极、有吸引力。

第三条        凡参与本会注册的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        社团活动的内容应详细、明确。

第五条        会员应按时参加各项活动,有事有病须向秘书长请假。

第六条        凡活动所需的经费需持相应的发票收据到秘书处报销。

第七条        任何负责人或会员不得私自挪用经费。

第八条        外出活动的所有成员需听从指挥,作到安全第一。

第九条        每学期期末前进行本学期的总结。

第十条        有事不请假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入围评选先进积极分子或优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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