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管理科学学院
2008年在职人员研究生班
招生简章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院拟面向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招收行政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广西地方性计划的在职人员研究生班。
一、办班性质:本班属广西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学员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并验证的研究生班毕业证书,自治区教育厅承认获证者的研究生班学历。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研究生班毕业生,可以申请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系列大学本科毕业的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培养方式:
采取在职学习与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学员要获得毕业证书,必须达到以下几方面的要求:(一)专业课要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二)外语要求:学员必须参加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课程全国统考并达到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要求。未达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要求的学员,可参加下一年度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外国语课程补考并且成绩达到自治区教育厅补考规定的要求。(三)学员必须参加由国家或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四、学制:学制为两年。如果因统考科目达不到要求而无法按时毕业者,可延长至5年。如果5年后仍不能毕业者,将发给研究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五、课程设置:
行政管理: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管理学(学科综合)、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政治学研究、政府经济学研究、公共管理理论前沿、组织行为学
旅游管理: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工商管理学(学科综合)、旅游规划研究、旅游文化研究、旅游经济研究、旅游管理研究、旅游法规与政策研究、生态旅游研究、饭店管理研究
六、学习地点与方式:
广西师范学院。人数在20人以上的县市或单位将单独设教学点。利用业余时间上课。
七、学习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字[2006]32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学费为每生每年6000元,教材资料费另计。
八、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1日~2008年6月30日。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单位同意报名证明,交报名费120元,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3、报名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文科综合楼712,外地学员可涵报。
联系电话:0771-3908581 邮编:530001
联系人:张老师 蒙老师
广西师范学院管理科学学院 二○○八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