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评建督导检查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学院评建工作的总体部署,自治区教育厅评估工作指导专家组将于11月对我院进行考察指导。为了更好地迎接自治区教育厅评估工作指导专家的考察指导,学院教学评建督导专家组将对各单位的评建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职能部门:10月22日——26日
教学单位:10月29日——31日
二、检查方式:查阅材料、现场察看
三、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评建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各单位要有相对独立和集中的场地存放评建材料。
3.各类评建材料要有完整的分类目录。
4.各类评建材料条目要清晰,归档要到位,无混乱现象,无空盒现象。
5.对缺失的评建材料,要有详实的标注和说明。
四、其他事宜:
1.督导专家到各单位督导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自行确定。
2.督导专家将检查结果汇总后报送评估办,评估办将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评 估 办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