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院支撑材料进行审核验收的通知
院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改学院支撑材料,迎接自治区教育厅指导性评估,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务必于11月15日—16日到评估办对所负责的支撑材料进行审核验收。
评估办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