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国家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学院设立审计室,在学院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对学院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的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学院内审工作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 二、对学院二级核算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三、根据学院党委的布置,对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 计; 四、对学院基建、维修项目预算、结算的审计; 五、参与基建项目、大宗材料采购的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 六、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做好保管和保密工作。 七、完成学院领导及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审计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审计室全面工作,对学院领导负责,并及时向学院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2)组织制订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协调计划的执行情况; (3)组织制定内审工作的规章制度,努力加强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4)组织编写审计报告,做到真实反映被审单位(个人)的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和提出审计建议; (5)主持召开室务会议,布置、检查和总结审计工作。 (6)组织全室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法规。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负责作好全处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研究和提出提高审计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的措施; (7)负责协调与学院有关部门的协作关系,为审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8)负责检查督促学院和上级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保证及时完成任务。
审计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工作,主任外出时,负责本室全面工作; (2)负责处理基建、采购、财务审计等业务问题,并参与具体的审计工作; (3)完成学院领导及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审计员岗位职责
(1)具体办理日常基建、修缮、采购等事项的审计; (2)按照室领导的安排,完成财务收支审计及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3)及时做好有关审计资料的收集、立卷和归档工作; (4)完成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