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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年11月5日——2007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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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活 动 内 容 |
负责部门
或参与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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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1月5日 |
1、做好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迎接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对我院学生宿舍抽查。
在第八周进行的宿舍门面、内务卫生评比检查中,各宿舍高度重视,认真整理、打扫,效果良好。望各班班干、团干、同学积极支持舍长,长期不懈抓好宿舍门面、内务卫生工作。副班长、生活委员星期一与星期二要巡视班级相关宿舍,对宿舍门面、内务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审核。
班级审核时间:11月5日至11月6日
各班班委、团支部依照评分细则和有关材料认真负责地进行个人综测加、减分的审核。审核完毕后,由班长组织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在6日(星期二)下午5:30以前,班长将全班同学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的电子稿送交相关年级辅导员办公室。测评表应保持卷面整洁,有3处以上(含3处)涂改的,必须自行下载,重新填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班级汇总表》可在师园学院网页的素质测评栏目中下载。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广州助学金的申报。
申报时间:11月5日至11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各班班长于下午5:00前到年级辅导员办公室领取相关奖学金、助学金申报审批表(每班一份)。自行申报、班级推荐相结合,申报的同学需自行复印、填写申报审批表。
4、贫困生申请的受理。
受理时间:11月5日至11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传真号码:0771-5663192
证明材料的传真务必要在11月10日前发至学院,相关学生需到各年级辅导员办公室领取传真并自行复印,将复印件和申请材料交回年级辅导员办公室。证明材料原件收取截止时间:11月15日,逾期不再接收。(证明材料原件建议用特快专递来邮寄,其他方式相对较慢)
申请的同学尽快将贫困生申请表、调查表(加盖有当地民政部门公章)交年级辅导员办公室。 |
学工部
各班副班长、生活委员、舍长
各班班委、团支部
学工部
各班班委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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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1月6日 |
1、“学习型宿舍”评选申报表上交。
2006-2007学年五次宿舍安全、内务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已在师园学院网页的学生工作栏目中公布,请申报宿舍的舍长下载阅览并填写相关数据。舍长必须在下午5:00前将申报表交到年级辅导员办公室。 |
各班副班长、生活委员、舍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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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1月7日 |
1、师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审核汇总。
时间:11月7日至11月11日 |
师园团委、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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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11月11日 |
1、各班班长晚点名,并于当晚20:00将未回校学生名单送交学工部年级辅导员办公室。(学生会纪检部派人值班接收名单) |
学生会纪检部年、各班班长 |
注:本周工作安排表同时在师园学院网页的学生工作栏目中公布。从第十四周开始,周学生工作安排表只在师园学院网页的学生工作栏中公布,有关部门人员、教师、各班班主任、学生可上网浏览、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