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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说明           ★★★ 【字体:
团委关于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一些说明
作者:团委    师园学院来源: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7

师园学院各班级:

师园学院属于独立学院,但和母体学院在同一个校区办学,为满足部分同学的需要,允许和鼓励部门同学参与母体学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为使我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公平、公正,现将各项活动定位以及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给分进行具体的说明。

一、母体学院院级活动和院级社团活动

母体学院院级活动是指广西师范学院学工部、团委、学生会等举办的各项活动。院级社团活动是广西师范学院社团举办的面向社团成员或面向全院学生开展的活动。社团活动由于没有公章,举办的比赛颁发荣誉证书通常是由学院团委给与盖公章的,因此容易造成院级活动和院级社团活动出现无法区分的局面。经综合考虑,院级社团活动不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条例》中说列的院级活动给与测评分。给予在广西师范学院社团活动比赛中的获奖者统一加3分,不区分获奖的等级。

二、师园学院院级活动和师园学院院级社团活动

参照母体学院院级活动和院级社团活动的关系,师园学院学工部、团委、学生会、社管会举办的活动为院级活动,给在师园学院院级社团活动比赛中的获奖者统一加3分,不区分获奖的等级。

三、学生参加校外非官方组织的活动(以所获荣誉证书落款来判定)

近几年,各种定调为全国、全区级的活动广泛开展,这些活动从方案上来看,活动本身很有意义,也设有多个组织领导担任成员的组委会。但在活动结束后,比赛颁发的荣誉证书落款单位往往只是其中的一些所谓的学术和比赛的组委会而已,印章也都是为“某某某活动组委会”,而没有官方组织落款和印章。经综合考虑,此类比赛获奖不按照全国级、区级来认定,统一给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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