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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2008级新生入学须知 | |||||
| 作者:师园学院 师园学院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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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祝贺你考取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在此,学院全体师生向你表示热烈欢迎!为使你及时报到,顺利办理入学手续,现将入学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到 1、新生凭我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指定的时间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提前向教学科研事务部书面请假,请假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由于国庆放长假,建议不要提前到校报到。 2、报到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 3、集中报到时间: 4、新生也可自己乘车到学院,从各大客运站或火车站乘车到南宁市江南客运站,再转乘南宁至明阳专线车。参考公共汽车路线如下: (1)火车站上车: 乘21路公共汽车(每天6:30—23:00)到江南客运站下车。 乘501路公共汽车(每天6:20—20:30)到江南客运站下车。 乘火车站——大沙田专线车,(每天6:15—22:30),到江南客运站下车。 乘31路公共汽车(每天6:30—23:00)到江南客运站下车。 乘5路公共汽车(每天6:15—23:00)到槎路下车。 (2)琅东客运站上车: 乘25路公共汽车(每天6:15—23:00)到江南客运站下车。 (3)安吉客运站上车: 乘41路公共汽车(每天5:00—24:00)到江南客运站下车。 乘801路公共汽车到江南客运站下车。 (4)金桥客运站上车: 乘81路公共汽车(每天6:30—23:00)到江南客运站下车。 乘802路公共汽车到江南客运站下车。 (5)在北大客运站上车: 乘207路公共汽车(每天5:00—24:00)到江南客运站下车。 乘31路公共汽车(每天6:30—23:00)到江南客运站下车。 二、报到时须携带的相关材料 1、对户口的迁移学院不作统一规定,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户口不迁至学院的,毕业时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即可将户口迁到就业地;户口迁入学院的,自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姓名、出生年月日要与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签发的录取名册相一致,新生入学后,姓名和出生日期不予更改),户口迁移证内有关栏目应填写清楚(如有涂改需加盖更正章)。未办身份证的需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未办理身份证,并填报身高和血型,交一寸半身大头平光像片2张,用于办理户口入户手续。 2、报到注册时交近期一寸半身免冠黑白像片8张用于办理相关证件。 3、新生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一律由本人毕业中学或档案管理单位负责提供,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档案提供单位负责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后交由新生本人带到我院。新生报到时须待我院验收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后方可注册入学。 4、党员需自带县(市)以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单位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无效),介绍至中共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团员需自带团员证或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收费项目 1、学费:音乐学、艺术设计专业:13000元/人·年;广告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12000元/人·年;应用心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涉外文秘方向)、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1000元/人·年;市场营销、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专业:10000元/人·年。 2、住宿费: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暂交1200元(5人/间)。(以区物价局最后核定收费标准为准,多退少补) 四、代收费用 1、体检费: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每生每人收体检费43元(经区物价局核定)。 2、平安医疗保险金(含住院险、意外伤害险):本科生四年每人260元。 3、教材费:预计800元(多还少补)。 五、交费方式 1、学院经批准规定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应在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交清,若无故拖欠按自动退学处理。为了避免取款交费的拥挤及携带大量现金的不安全,广西区内学生来校报到前一周可在家庭所在地的任一中国农业银行网点直接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其他费用回校后以现金交纳),学生只要报出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代码(011442)和自己的准考证号即可办理。 2、持有银联卡的同学可以到我院财务部门通过POS机刷卡交费,免手续费。 除学费住宿费之外,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以现金方式缴纳。 注:为防止不法分子诈骗财物,新生入学注册期间,学院在校园内设点统一收取规定的费用,不允许任何单位、部门、班级或个人在宿舍或其他场合对新生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学习、生活用品费等)。 六、学院备有卧具,供学生自愿购买。一套卧具共16件(盖棉、垫棉、被套、床单、蚊帐、毛巾被、草席、枕芯、枕套、枕巾、提桶、热水瓶、口盅、蚊帐杆、卧具袋、碗),每套300元。 七、我院没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的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参照录取通知书中的附件。 八、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由学院按国家招生规定及招生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电话:0771-5655850、5653823、4213099、4213866 传真:0771-5663192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 二〇〇八年八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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