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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 | |||||
| 作者:wdxjxb 物电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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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 “十一五”第一批、第二批立项项目检查 暨第三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工作的部署,将在5月中旬上对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第一批、第二批立项项目进行检查并启动第三批立项申报工作,为了方便我院教师及早作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改工程”“十一五”第一批、第二批立项项目的检查 本次检查分学校自查和教育厅抽查两个阶段: (一)学校自查 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在5月21日前完成。自查内容包括项目开题情况、进展情况和项目取得的阶段成果,以及学校提供项目经费配套情况等情况。对于建设得好的项目,学院按已立项项目的15%推荐为追加资助项目。 (二)专家组抽查 教育厅将于6月初派专家组对各高校已获立项的全部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内容包括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经费配套情况,学校支持情况等。 教育厅将在学校的推荐意见和专家组抽查的基础上确定新世纪教改工程追加资助项目。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自查并填写好《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自查登记表》(附件1),并将有关材料于5月18日前交到教务处教研科。 二、“教改工程”“十一五”第三批立项申报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为高校的根本任务,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为重点,全面推进创新教育,不断适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立项原则 在已有的教学改革研究基础上,立项项目应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 (三)立项内容 具体立项内容参照“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立项指南”(详见附件2)。 (四)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立项采取限额推荐的办法,希望各单位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保证高质量。 2.对于与大学生“四种能力”培育、围绕环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及我区重点产业发展培养人才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将给予优先考虑。 3.申报项目应具有研究可行性,要有一定改革实践和研究基础,最终结题时应经过两年以上实践检验。 4.各单位应广泛发动一线教师积极申报项目,在校级立项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尚未获得自治区级教改立项的教师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一位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鼓励高校联合申报。 5.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和项目实践条件,项目组成员相对稳定。 6.已获得新世纪教改工程“十一五”第一批、第二批立项的项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课题以及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7.接受教育厅直接委托的项目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8.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20日前将《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项目内容摘要》(见附件4)(电子稿及一份纸质稿)报教务处教研科。学院将根据各单位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推荐申报自治区教改立项项目名单。 附件请从教务处网页下载。联系人:何聪,电话3908659。电子邮箱jyk66@gxtc.edu.cn 附件:1. 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自查登记表 4. 项目内容摘要 教务处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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