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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 |||||
| 作者:学工处 学生工作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3 | |||||
根据《党章》规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提出的“六项基本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提出我院学生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学校的发展,具有为党的事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学习、奋斗终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保持政治上的坚定与清醒,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政治活动,自觉接受党内政治生活的锻炼,按期交纳党费,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勤奋学习,求实创新,勇与实践,在政治理论学习、专业学习、社会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做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主动配合学院做好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带领同学共同进步。
求真务实,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记两个“务必”,严于律己,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关心集体,帮助同学,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侵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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