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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系(院)学习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作者:学工处    学生工作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3

一、确定培养、发展对象

1

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经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支委会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①入党申请书;②自传;③本人家庭及社会关系情况;④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⑤思想汇报(每季度一份);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3

党支部确定联系人对其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培养一年期满,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的考察和审查(团员需经团支部推优),支委会研究审定,基本具备党员条件者确定为发展对象。

4

党支部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5

党总支指派专人(总支组织员或总支委员)对入党材料进行预审,入党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主要家庭及社会关系、团员推优入党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思想汇报、党校学习结业证书等。

6

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7

公示后,党总支将发展对象名单上报院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

 

二、党员的接收

1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对《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手续完备,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预备党员名单;总支派人谈话后,召开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批通过预备党员,并填写完备《入党志愿书》相关手续。

3

总支填写《学生新发展党员名册》(一式两份,上报不能复印件),连同《入党志愿书》报院党委组织部。

4

党委审批盖章后,党总支通知支部及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批准加入党组织的预备党员名单,并编入支部或党小组。

5

院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进行新党员宣誓仪式。

 

三、预备党员转正

1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支部、介绍人继续对其培养教育;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一份思想汇报,并主动向党支部或介绍人汇报思想、交心、谈心。

2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需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及预备期间思想学习工作总结;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的考察和审查,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批,予以转正。

3

总支填写《学生新发展党员名册》(一式两份,上报件不能复印),连同《入党志愿书》报院党委组织部。

4

院党委审批盖章后,党总支通知支部及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被批准为正式党员名单。

5

做好学生入党材料的收集、归档、保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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