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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师院学报》校对细则 | ||||
| 作者:学报编辑部 学报编辑部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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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院学报》校对细则 (一)校对是保证学报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对编辑工作的继续和补充。校对必须高度负责,认真细致,树立严谨周密,一丝不苟的作风。 (二)学报校对的质量标准是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下。 (三)标对的任务是: 1、根据原稿,核对并清除校样上的差错。 2、改正在政治思想上和科学性上遗留的不准确的提法和词句。 3、清除语法修辞上遗留的差错和毛病。 4、清除错别字。 5、解决和消除任何疑点。 (四)校对的方法:基本方法是编辑、校对人员个人将校样对照原稿进行校对。将原稿置于左方,校样置于右方,一字一词一句,相互对照核对。也可使用其它行之有效的校对方法。 (五)校对的一般步骤: 1、责任编辑校对,此为一校。一校应对照原稿校,校后通读一遍。 2、作者校对,此为二校,要求作者不能对原稿作大的改动。作者二校后稿件汇集给当期执行编辑,统一交英文编辑校中英文的题目、署名、摘要、关键词。 3、责任编辑三校。责任编辑三校后进行分组交叉校。 4、责任编辑校清校。在校红之后,责任编辑甩开原稿和三校样,对清样进行阅读,寻找差错。经编辑通读的清样,差错率应在万分之一以下。 5、总体扫描。在读样后,进行总体扫描,检查有无错字、漏字、表格与插图是否合乎规范,字体、字号使用是否正确等。 6、校对签名。校对者应在每次校样上签名,并标明校次,以防差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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