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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建设的通知           ★★★ 【字体:
关于加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建设的通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广西语言文字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7
                                                                                  桂教语工〔2004〕2号
各市语委、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柳铁教委:
   近年来,已有部分市、高等院校依照自治区语委关于建立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并在推广普通话,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规范全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促进普通话水平的普及和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要求,现就加强我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建站工作
(一)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的建设,是建立健全语委工作机构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具体体现,是直接影响我区“推普”工作的大事。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语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地、市语委(教育局、教委)在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中的职责的通知》(桂语[2000]10号),已明确了各市承担建立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的职责。因此,尚未建立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的市,应尽快指定专人负责建站工作。未按要求建站的,依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4]164号)规定,不再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资格。
(二)按照合理布局、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中职学校和市属高校一般不独立设置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
   二、完善建站条件和管理体制
(一)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建站条件。
1.已建有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及其办事机构。
2.有相对独立的办公设备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含计算机、试题保密的条件和设施等)。
3.有健全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
4.配备3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其中,设站长1名(可由市语委办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副站长1至2名(原则上设1名业务副站长,由视导员、监测员或国家级测试员担任)。
5.市测试站有3名以上国家级测试员和40名以上自治区级测试员,且在建站3年内自治区级测试员达到80人以上;高校测试站有2名以上国家级测试员和8名以上自治区级测试员,且在建站3年内自治区级测试员达到30人以上。
6.高校测试站的年测试量在4000人(次)以上。
尚未设站的市和需要设站的高校,按以上条件要求建站,已设站的市和高校,对照条件进行充实完善。
(二)管理体制。
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由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接受同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及其办事机构的行政管理和自治区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业务指导。
   三、工作站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明确我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根据本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自治区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市或本校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三)为本市或本校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做好测试员队伍建设计划,物色和推荐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测试员人选。
(四)协助本市或本校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对测试员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与普通话测试工作相关的研讨活动。配合市或高校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做好测试员考核等工作。
(五)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应测人员进行提高普通话水平的培训和测前培训。
(六)负责与自治区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联系,按要求做好试卷的保密、运送、发放、回收、保管等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测试点做好测试的考务工作。
(八)对二级甲等及其以下的成绩,组织复听、审核,并保存好复听审核的记录档案。
(九)根据自治区财政和物价等部门的规定,认真做好财务收支和经费缴纳等各项管理工作。
(十)建立健全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培训测试档案、资料、材料等管理工作。
(十一)协助本市或本校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测试违纪违规处理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到自治区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办理本市或学校应试人员通过测试获得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四、有关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市或高校需要建站的,以市或高校语委办的名义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广西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建站申请表》和《测试员配备情况表》1式3份,于7月15日前上报自治区语委办审批。
(二)已经自治区语委办批准建立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不需重新申报建站,但必须按本文要求进行自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填写《广西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自查表》和《测试员配备情况表》1式3份,于7月25日前报送自治区语委办备案。
(三)经自治区语委办审批同意设立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可挂广西×××市或×××学院(校)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的牌子。 


附件:1.广西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建站申请表(样表)
      2.广西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自查表(样表)
      3.测试员配备情况表(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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