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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作风效能办、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的意见
作者:zfxnb    文章来源:zfxnb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5

广西师范学院作风效能办、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开展

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的意见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与和谐校园建设,根据自治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的意见》(桂作风效能组发〔20079号)和《广西师范学院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建设活动集中整改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学院决定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是指党员自愿利用业余时间,根据自身特长和专业特点,在社区无偿为居民和社区慈善事业、公益事业提供帮助或服务的行为。目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成为“社会人”,大量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进入社区;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以及为数不少的贫困人群都对社会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大举措;是创新基层党组织凝聚党员、服务群众工作新平台,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益探索;是新形势下增强党员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提高党员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实践。这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展示党员时代精神风貌,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与和谐校园建设,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于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提高自觉性,不断把我院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引向深入。

    二、党员义工服务社区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和谐校园的主题,通过组织引导党员师生员工服务社区,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推动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构建和谐融洽的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社区、学院的和谐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党员义工服务社区的基本原则是: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服务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为根本出发点,突出关注社区困难群体,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自愿参与,无私奉献。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是由党员义工自愿为社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管是加入党员义工组织,还是参与义务服务活动,都要尊重党员本人意愿,不搞强迫命令。所有党员义工进行的义务服务都是无偿的,是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无私奉献。

    ()充分发动,广泛参与。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充分调动每一名党员参加义工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充分联合一切力量积极参与。

    ()各尽所能,形式多样。着眼于“社会所需,义工所能”,以社区需求为依据,根据自身人力、物力、财力等实际,把社会需要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服务的形式应在服务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创新。既可以用一技之长助人一臂之力,也可以用爱心解他人燃眉之急;既可以长期,也可以短期;既可以用脑力,也可以用体力;既可以用精神,也可以用物质。

    三、党员义工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党员义工的产生由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具体工作包括:   

    ()组织报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广泛深入发动,搞好组织引导,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参加义工报名。要指定专人负责党员义工的报名登记及组织协调工作。凡是政治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善于沟通、团结协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从事义工服务能力的党员干部、普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均可报名参加党员义工。

    ()分类编队。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党员义工的特长、爱好和志愿,根据党员个人实际,对党员义工进行分类任岗。要以单位来编队,组织专业党员义工小队伍。

    ()衔接管理。对党员义工进行分类编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按居住小区属地化原则,主动与辖区内党委组织部门、民政部门联系协商,与辖区内街道办事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共同研究,确定相对稳定的义工服务区域、服务对象,并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四、党员义工服务社区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领域

党员义工服务社区要突出社区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品牌,本着“党政关心、群众需要、义工所能”的原则,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公益性、扶困性、福利性的服务项目上。()宣教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社区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帮扶类:向“爱心超市”捐赠物品,定期帮扶社区残疾人、孤寡老人、特困家庭及学生等,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维权类: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进行法律援助和民事调解;()环保类:配合“城乡清洁工程”,定期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共同搞好清洁卫生,认养社区绿地,开展社区绿化; ()党建类:协助社区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帮助改善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设施和基础条件,研究解决社区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

    党员义工服务社区的重点领域是:以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把社会救助、慈善公益、优抚助残、敬老扶幼、治安巡逻、环境保护、社区矫正、科普咨询和法律援助等作为重点服务领域,使社区党员义工服务与满足居民群众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需要更好地结合起来,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校园的各项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

    五、加强对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使党员义工服务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员义工服务,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党员积极投入到义工服务中来。要把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作为加强学院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的督查、指导和帮助,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要注意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坚持把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与共驻共建、党员双重管理活动、“爱心超市”等结合起来,形成合力。要坚持把集中活动与经常服务结合起来,把流动性服务和阵地式服务结合起来,采取结对帮扶、专场服务和上门服务等方式,随时为群众提供服务。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创办党员义工服务专题网站,开发互动式的管理系统,引导党员在网上自愿加入服务组织、自主选择服务项目、自行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服务形式。要整合志愿者资源,现有的青年志愿者、社区党员志愿者等各类志愿组织在保留现有名称、各自开展活动的同时,逐步整合到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中,形成统一的义工工作体系。

要建立健全党员义工登记制度、分组制度、培训制度、工作交流制度、评价激励制度等,不断加强党员义工的教育管理,促进党员义工服务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要充分运用广播、校园网、院报、横幅展板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员义工的先进事迹,弘扬党员义工的无私奉献精神,扩大宣传的辐射面,增强宣传的影响力,努力营造“有时间做义工、有困难找义工、是党员当义工”的氛围。

 

 

院作风效能办(代章)    院党委组织部      院党委宣传部

 

                            〇〇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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