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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院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作者:佚名 招生就业网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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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现将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院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3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宣传、动员和组织有意向的毕业生参加此次应征工作,并于 附件: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院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招生就业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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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就业网录入:招生就业处 责任编辑:zsj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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