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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唐灵超同学解除就业协议的公示 | |||||
| 作者:佚名 招生就业网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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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灵超同学是政法学院04级法学专业毕业生,2008年5月8日与普宁市民德中学签定了就业协议,于2008年6月27日与该单位解除了就业协议。为维护就业协议的严肃性,根据《广西师范学院毕业生违约管理暂行办法》(桂师院学字[2007]16号)有关规定,我处拟对唐灵超同学解除就业协议事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7月12日前将有关情况反映到我处就业科。 特此公示。 招生就业处 二OO八年七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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